第04版:民生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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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6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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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村委会办公室占了土地
“流转费”几年不付让人心焦

    “修建村委会办公室占了我们的土地,说要给我们土地流转费,还签订了书面合同,可一晃几年过去了,土地流转费却一分钱不给,让人着急!”昨日,家住达川区万家镇兴安村10组的村民石光菊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

    村民反映:

    签了合同 几年拿不到土地流转费

    据石光菊介绍,2012年她在广东打工时,本组组长给她打电话,称其家土地要统一被占,用于修建村办公室。其赔偿方案是土地流转费1亩按8万元计算,分三年付清。青苗费则按每亩1000元补偿,连续补偿3年。2012年7月4日,该组有8户村民共5亩左右土地作为乙方与甲方村委会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而实际上在2013年12月26日对方才把每户3年的青苗费补偿款付清。

    石光菊忧心忡忡地说,如今房子也修好了,可她家7分田被占,5.6万元的土地流转费到现在都没看到影影。最近几年,她数次找过村主任,可对方却一直说“没有钱”。

    村委回复:

    村民阻拦 工程拖了几年都没扫尾

    昨日,记者联系了兴安村村委会,该村村主任蒋太坤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下欠村民土地流转费是事实,但这笔费用该建筑商支付。

    而现在的房子扫尾工程没有完工,房子无法出售,原因系被部分人阻拦,不准他们施工,故扫尾工程无法做。对此,他希望对方理解一下,让他们把扫尾工程做完,届时用房子和门市抵土地流转费或用现金都行。

    蒋主任的回复,记者在该村村支书邓坤口中得到证实。邓书记说,村委会在这两年来协调了10多次,这些村民都不让步。因此,他也希望上述村民理解一下,只有把扫尾工程做完,房子能出售,才能支付所有的费用。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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