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达城一男子致电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称,他想死后捐献器官,希望记者帮忙了解相关事宜。
“我今年35岁,身体十分健康,死后想捐献器官,希望你们帮我了解一下相关程序。”昨日,达城市民刘成(化名)告诉记者,他在外打工时,听到了很多感人的故事,希望死后把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随后,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中国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工作按照捐献过程和主要内容共分报名登记、捐献评估、捐献确认、器官获取、器官分配、遗体处理、缅怀纪念、人道救助等8个重要环节。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居民,愿意身故后无偿捐献器官者,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住院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办理捐献意愿登记手续。填写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自愿书》(建议征得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同意),填好后可邮寄、传真或面交至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由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或登记站向报名登记者颁发统一制作的“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卡”,并负责将自愿捐献者相关资料录入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系统,并保存原始资料。
(本报记者 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