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解决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职责不清、法律适用混乱、执法协作不畅等问题
●可更好地应对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污染物指标居高不下问题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获悉,截至12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新《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决定获得的三项立法权,共广泛征集到涉及我市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9个立法议题,同时正在制定出台《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程序规定》。
据市人大法制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人大常委会相关人员对征集到的立法议题线索进行了选择,通过对过去5年市政府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征集到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立法需求9个。
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针对城市管理体制不健全、职能职责不清、人员身份不明、机构性质未定、法律适用混乱、执法协作不畅等问题,需要确认城管执法的职权范围、法律适用规则、强制措施和公园、城市绿化以及供水公用事业管理体制等内容,需制定达州市城市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在环境保护方面,针对我市大气污染形势严峻,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污染物指标居高不下等问题,需制定达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和特种垃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
在历史文化保护方面,达州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4处。其中,罗家坝和城坝遗址纳入了国家文物局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央地共建大遗址保护成都片区”项目库。渠县冯焕、沈府君阙等7处汉阙,是我国最大的汉阙群;达川区真佛山是儒佛道三教合一的宗教胜地。达州是革命老区,有万源保卫战战史陈列馆、王维舟纪念馆、张爱萍故居等众多红色遗迹。达州渠县三汇彩亭,踩高跷、杂技、戏剧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蜚声巴蜀。为更好地保护我市历史文化遗产,需要制定《达州市大遗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本报记者 谢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