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当日两轮谈判和报价,在资质、业内经验等综合指标排名中,体奥动力胜出。这意味着,今后央视再转播国足比赛时,就需要支付版权费了。
12日,体奥动力(北京)体育传播有限公司(下称“体奥动力”),通过几轮谈判与竞标,拿到了“中国之队”系列比赛“四个包”的媒体版权。
所谓“中国之队”,是中国足球各级别国家队的总称,包括七支中国各级男女国家足球队。
按照协议,这“四个包”的媒体版权包括:“中国之队”比赛公共信号制作服务采购、中国大陆境内电视版权、中国大陆境内新媒体版权及中国大陆境外全媒体版权。
熟悉中国体育产业的人士可能从中看出一个有趣的变革,就是此次签约标志着中国之队赛事媒体版权销售与信号制作进入到全新阶段,同时也意味着足球赛电视转播权改革试水从“中国之队”开始。
巨资拿下版权
3月20日,“中国之队”赛事媒体版权迎来了最后的竞争性谈判。
共有14家单位参与了最后谈判,“当日招标会时,竞标企业除了有自己整体传播方案外,也是拿着巨资来的,有的标到1.2亿元。我们估算过,单是四个包中最值钱的境内电视转播和新媒体转播权两项,费用每年就在5000万—8000万元。”知情人士透露。
经过当日两轮谈判和报价,在资质、业内经验等综合指标排名中,体奥动力胜出。这意味着,今后央视再转播国足比赛时,就需要支付版权费了。
至于体奥动力为此付出的打包资金是否7000万元,体奥动力执行董事李义东告诉记者,“在这个数字左右。”
不正常的版权销售模式是中国体育产业发展的困境。
在国际知名赛事的收入组成中,转播权收入占到一半以上。但熟悉中国体育产业的人士都知道,体育内容产品收入主要来自赞助费用与票房收益,转播权销售收入很尴尬。
有人估算过,中超转播权收入仅占总收入的9%,平均“一集”(半场比赛45分钟)曾仅卖7万元;“中国之队”版权收益更是“杯水车薪”。
反之,转播平台却可以取得巨额广告收入。某赛季,中超联赛电视转播权销售额730万元,但通过直播中超,某平台获得的广告收入近9000万元,净赚1000%以上。
因此,从去年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到今年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均提到了转播权创新,明确将“创新足球赛事转播权竞争及运营机制”。
3亿球迷支撑庞大产业链
华人文化产业基金全面布局,明显是看到了体育产业,尤其是足球产业的发展潜力。公开数据显示,全球足球产业年产值超过5000亿美元,占体育产值比重超过40%,堪称“世界第17大经济体”;全球球迷超过16亿人,中国球迷就超过3亿。
3亿球迷所支撑的将是一个庞大的产业链条,这个链条从俱乐部经营、赛事转播一直延伸到青少年培养体系。而业界人士对于足球产业总产值的想象是至少8000亿元。
在这份想象中,“中国之队”转播权改革试水算是一个开始。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