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谭先生:今年2月,我因资金周转不开,把开了一年的长安车卖给一个朋友,谈好价格,朋友付了全款后,当场将车开走。因春节临近,我和买车的朋友一直没时间办理过户,本想过了年去办,没想到正月初三,买车的朋友把车开回老家把人撞了,交警也出了现场,但庆幸撞得不是很严重,不知道这种情况我有没有责任?
郑传富律师:我国《民法通则》有明确规定,汽车买卖如果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视为物权变更没有发生。不像买手机,拿到手就是你的。汽车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才发生物权变动。如果肇事者没钱赔,你作为所有权人,车出了事,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你是有过错的。汽车在我国相当于不动产,所以必须以登记为原则,不是以占有为原则。所以,卖车没过户,一旦出现车祸,原车主就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