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夜幕掩护下,两名男子频频砸破车窗玻璃,连续8次盗窃车内贵重物品。近日,经通川区检察院指控,这两名无业男子被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和1年2个月,并被处以罚金。
据查,25岁的李某和29岁的杜某经常一起厮混,因无经济来源,便萌生了盗窃的念头。从去年1月起,两人凌晨时分在达州城区游荡,伺机对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的轿车盗窃。1月16日凌晨4点,在柴市街一巷道内,两人用钢珠将一辆轿车的车窗玻璃砸破,盗走5条中华香烟。2月3日凌晨,两人砸破一辆起亚轿车尾箱玻璃,盗走价值1.5万元的6瓶名酒。3月15日,两人在南城采取同样的手法盗走一辆越野车内的电脑、相机、香烟及证件等。在短短3个月内,两人共砸车盗窃8次,还有3次撬门盗窃餐馆、公司的财物。
检察官提醒:
夜晚车内不要存放财物
在本案中,李某和杜某趁凌晨时分选择停放在僻静巷道内、无人看管的轿车下手,用手电筒查看车内有无财物,对放有财物的轿车实施砸车盗窃。当时正值春节前后,有些车主为图方便在车内放有名贵烟酒等物品,给盗贼留下了可乘之机。为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夜晚车辆停放时,车内不要存放财物或疑似财物的杂物。
(刘西川 张兵 本报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