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获悉,2014年3月2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将原第十四条第二项中,“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这标志着群众期盼已久的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
市人口计生委调查发现,全市有夫妻一方是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孩子、女方处于育龄期的家庭有41236户,其中三分之二以上的家庭有生育二孩愿望。据调查测算,全市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数量每年在3000人左右,政策生育率由1.24上升为1.28,补偿生育总量3万人。
据市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人口结构主要面临老龄化较为严重和出生人口性别比例欠合理(男女比例为111.63:100)两种问题。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会促使人口结构更合理。近10年来,我市平均每年有6万左右的新生儿出生,新政策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育龄群众仅有小部分在2014年内生育,2015年至2018年,每年预计将新增3000新生儿,之后,每年新增的新生儿将降到2000人。虽然新政策实施后,会增加出生人口,但新生儿是分散出生的,所以不会对我市医院的床位等造成压力。
(本报记者 汤艳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