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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8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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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车”严重危害达州客运市场
建议清“内鬼” 设奖打“黑”

    昨日一位名叫“关爱达州”的网友和部分市民向本报发来信息,直斥达州“黑车”猖獗,该网友建议建立长效打“黑”机制,坚决整治执法队伍中的“内鬼”,对举报“黑车”的人员进行奖励。

    市民直斥达城“黑车”多

    该网友指出,一段时期,小轿车、中型客车、摩托车等,停在达州市主城区几大客运汽车站和火车站周边,非法揽客严重扰乱客运市场,也扰乱交通运输秩序。市民张建指出,“黑车”极易诱发交通事故和刑事案件,安全隐患十分突出。市民李伦直言,“黑车”偷逃国家税费,赚取高额利润,给国家的税收造成损失,成为达城的一颗毒瘤。

    告诫市民不坐“黑车”

    如何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几位市民也给出了自己的建议:严厉打击非法营运“黑车”,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营运的“黑车”一经查处就顶格处罚。让“黑车”车主血本无归,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遏制“黑车”。加大宣传力度,告诫市民外出要乘坐合法营运车辆,使“黑车”失去市场。

    高科技让“黑车”无处遁形

    提高执法的科技含量。在执法部门中推广普及电子营运证和识别仪器,在城区各大车站、高速路口等乘客集散地,安装全球眼监控,并将监控系统引入96515服务中心。建立车载监控系统,在稽查车内监控方圆几公里范围内的市场秩序。同时在稽查车辆上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构筑达州全市稽查车辆调度网络,逐步形成“部门联动、市县联动、市区联动”的三级联动稽查模式,提高执法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联合“作战”能力。

    严查“黑车”身后保护伞

    对“黑车”一经查处就上报政法部门、纪检部门。政法、纪检部门应经常对执法单位监督检查,如发现执法人员不作为、违反工作纪律或与“黑车”车主相互勾结、逃避处罚,应依法追究执法人员的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执法人员充当“黑车”保护伞或直接参与“黑车”经营的,就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况严重的开除公职。

    公安机关对“黑车”车主偷逃各种税费等违法行为立案侦察,并追究刑事责任。追查“黑车”的车辆、牌照、标志灯具、计价器、检验标志、营运标志、保险标志等相关手续、装备的来源,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彻底堵住堵死“黑车”的非法营运渠道。交通执法部门与公安、交警部门应采取定期、不定期的联合出勤方式,形成合力,加大整治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使广大市民认识到“黑车”的危害,对举报属实的群众进行奖励,为彻底消灭“黑车”建立强有力的群众基础。

    (本报记者 谢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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