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我们社区的低保户每人每年必须要购买30元的保险费,这合理吗?”近日,家住通川区北外镇张家坝社区的张先生向本报热线反映。
据张先生介绍,他是张家坝社区3组居民,今年45岁,自家土地被征用后,有两人吃低保。从去年开始,该社区所有低保户每人每年要交30元的保险费,他家去年就交了60元。前不久,社区工作人员又在催交今年的保险费,两个人又要交60元。“低保户和保险费是两码事,为何要扯到一块呢?”张先生不解地说。
通川区北外镇张家坝社区龙书记告诉记者,低保户每年交的30元保险费系人身意外小额保险,保险人一旦出现意外,最高可得到1万元赔偿,这是惠农政策之一。低保户一般家庭困难,一旦遭遇大的意外将无法处置,而这个小额意外保险就是为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因此,社区工作人员有义务告知和宣传到每个低保户家中,期望他们能根据自身条件购买保险。龙书记表示,购买小额保险是坚持自愿,不搞强迫。(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