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央行日前将修改后的新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下发各银行收单机构再次征求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稿明确要求“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随后,记者走访批发市场的多家小商户发现,部分商户已被限制接受信用卡消费。
央行发布征求意见稿
近日,商报记者从新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看到,此前备受争议的关于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受理信用卡的相关规定依然被保留。据了解,早在去年6月,央行就已经起草《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这里说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相对于对公账户来说的。”市内一商业银行个人金融部人士解释说,一般来说,一些卖衣服、烟酒的个体工商户去银行开设的都是个人结算账户。因为单位结算账户会有管理费等,而个体工商户很看重这一块的成本支出。如果这一规定通过,就意味着即使这些商户可以申请开通POS机,但市民只能用储蓄卡。
据央行发布的《2012年支付体系运行总体情况》来看,截至去年末全国累计发行银行卡35.34亿张,其中信用卡累计发卡量为3.31亿张,较上年末增长达16%,授信总额3.49万亿元。按此推算,如果小商户只能接受储蓄卡,则意味着3亿张信用卡的消费力都将与小商户无关。
银行称对中间业务收入影响小
“以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小型批发类个体商户,如有受理信用卡需要,可申请办理对公账户结算。商场、超市、餐饮等商户并不受影响。”市内另一家商业银行卡部负责人分析说,个体户的资质比较差,交易量又小,对于各大银行来说并不算是优质业务。该负责人甚至透露,目前该行布放的个体商户POS机正逐步关机信用卡交易功能,有的则是将POS机改为只能进行借记卡和商联卡交易的“电话POS机”。
相比之下,小微企业更受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重视。按此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广乾的统计,这项规定将影响到全国4000万个体工商户。对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来说,也将意味着4000万客户资源受损。(据《重庆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