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干活收工钱本是天经地义,而农民工郭大厚却挣来一张“白条”!眼看又要过年了,他被拖欠了一年多的千多元工资究竟能否装进荷包还是个大问题。昨日,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出人意料的是,双方都有“苦衷”……
农民工:干活容易收工钱难
据今年68岁的郭大厚介绍,2011年他租住在达县南外三里坪一居民楼寻找打工机会,同楼租住的赵某从事楼顶屋面防水工程。2011年6月,他从赵某处承揽了达县斌郎乡一农家乐宾馆屋面防水,每平方工钱3元,做了10多天后,结算该领830元工资。赵某此后又安排他到火车站附近一屠宰场做屋面防水,干完后又该领300元工资。
郭大厚告诉记者,活干完后工资却一直欠着,多次催要,赵某都说老板谢某某还没和他算账,无钱发放。直到去年6月,赵某才给他出具了一张1130元工资欠条。“干活容易,讨工资难啊!”郭大厚说,眼看又是一个新年了,这笔工资仍没到手。
包工头:都说“有理”不愿掏钱
记者随后联系了赵某。赵某解释称,当时他是从谢某某处承包的斌郎防水工程,该工程因遇下雨尚未收尾,谢某某却找了其他人接着做,不料工程结束后漏水返工,谢某某找他赔损失,并据此拖欠他2000多元工资。
而谢某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是一肚子怨气。谢某某称,他将屋面防水工程转包给赵某,说好每平方5元,赵某却另找工人以每平方3元转包,且工程还没验收就漏水,通知他去补又不去,只好换人。除此之外,他在市内承包的另一工程交给赵某做,人没走就漏水,被工程方罚款1万元。“工程质量有问题,这账没法算。”谢某某表示。
律师: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包工头相互扯皮,农民工的工资就该打“水漂”?赵某该不该兑现郭大厚的工资?记者就此咨询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富。郑律师表示,由于包工头赵某系个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其与郭大厚之间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提供了劳务,就应得到相应报酬,且双方已结算,赵某就应兑现郭大厚的工资。
郑律师最后表示,郭大厚可先行与包工头赵某协商,若赵某仍以未收到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的话,他可以执工资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