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随同执法人员前往该幢楼,站在楼底向顶楼望去,一排蓝色铁皮顶棚房屋搭建在楼顶,部分房屋还装有空调,看上去很是“气派”。记者走上楼顶后,看见几位业主正配合执法人员搬“家”,业主离去后的房屋,依然可以看出室内装潢很豪华。其中一位业主告诉记者,搭建房屋时花了数万元,自己住在搭建房里,而原来的住房则出租给了别人。
据执法人员介绍,2005年初,柴市街丰吾堂商住楼A、B、C、D、E幢顶楼共9户业主在楼顶公共平台上擅自搭建了一层砖墙铁皮棚房,并在棚房内居住,附近业主将此违法行为向建设部门进行了反映。
确定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后,2005年8月18号,市城建支队向这9户业主分别送达了责令改建通知书,责令他们在三个月内将违章“住”房全部拆除。该居民楼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向建设部门承诺:立即组织9户业主自行拆除。
近期,附近业主再次向有关部门投诉,当执法人员前往核查时,发现违章“住”房依然屹立在楼顶。随后,市城建支队迅速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劝其自行拆除,可仍有少数业主“临危不惧”。根据相关规定,市城建支队决定依法强行拆除这批违法建筑。
“公共平台上修违章住房不但影响他人利益,还危及楼房安全。”执法人员手握铁锤,一一将砖混墙壁敲碎。由于搭建“住”房是钢架砖混结构,执法人员还用氧割设备,将钢架拆除。
据市城建支队执法人员王余波称,对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危及建筑安全的违法建设行为,市城建支队将予以严肃制止和坚决拆除,绝不手软。
(本报记者 周燕 实习生 杨铖珑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