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把脉 巧破难题

渠县人民法院推行“预查废”制度

版次:04    作者:2025年06月05日

本报讯(记者 闫军 通讯员 杨楠茜)涉金融案件中,法律白条、执行阻滞、资源空转如何破局?如何助力金融机构挣脱“立案—强执—终本”循环?近日,渠县人民法院牵头搭建金融机构与监管部门的执行联席平台,推行“预查废”制度,以全链条治理思维深化金融案件改革,为区域经济注入司法服务新动能。

与会人大代表黄可与政协委员彭柯评价,这项改革举措既激活司法效能又护航金融安全,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创新性的制度保障。

据悉,传统诉讼执行流程暗藏双重损耗:部分债务人经穷尽查控手段仍无可供执行财产,导致执行程序陷入终本僵局,持续消耗司法资源;金融机构困于传统处置机制,在“诉讼漩涡”中承受着司法成本递增与运营效能递减的双向挤压。

“预查废”制度通过立案至执行的全流程审查工作机制,精准识别金融借款债务人履约能力,构建起“法院数据研判+金融机构线索追踪”的双向联动模式。对于经终本裁定确认的“执行不能”特殊案件,通过创新设计的“预查废”司法文书显著缩短不良债权核销周期,同步构筑违法逃废债防控体系,以制度创新打通执行梗阻。

法院相关负责人指出,“预查废”证明绝非债务人的债务豁免凭证,而是通过系统性梳理债权债务关系,实现司法效能与金融资源配置的精准投放。该证明经法定程序核发后,明确其具备诉讼时效和执行时效中断的法定效力,当金融机构核查发现债务人存在可执行财产线索时,可依法恢复司法追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