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5年05月22日
渠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事大厅。
渠县常住人口92万人,是人口大县。近年来,该县因征地拆迁、投资理财、劳动保障、物业纠纷等引发的矛盾长期积累,诉讼案件年均增长30%以上。
为此,渠县整合“诉”“非”两方面资源,健全“诉非衔接+源头治理”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诉讼优先”向“调解前置”转型,实现矛盾纠纷在诉前分层分类化解,逐步扭转诉讼案件快速增长局面,为县域社会治理注入持久动能。
打造一体化枢纽阵地
贯通诉非衔接路径
渠县依托综治中心,绘制渠县城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风险点位分布图,创新建立“点位长+监督长”基层治理模式,结合“警格+网格”联动机制,发挥“人防+技防”优势,强化风险隐患辨识、评估、整治与管控。
在矛盾化解环节,完善“受理、分流、化解、督办、回访”全闭环管理流程,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会商联席会,解决跨区域跨部门疑难复杂矛盾问题60余个。同时,强化诉与非诉的平台对接,激活各类解纷资源。推动多中心合一,政务中心与综治中心互设综合服务窗口,诉讼服务中心成建制入驻,构建“3+3+4+4”人才梯队(3名员额法官、3名助理、4名书记员、4名调解员),实行“立调审”一体化运作,实现民商事案件受理、速裁、调解、司法确认全流程服务管理。
司法保障方面。建立司法确认快速通道,对达成调解协议“当场审查、即时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建立调解协议履行跟踪机制,通过定期回访、失信惩戒等督促履约,降低“调解—反悔—诉讼”循环发生率。完善调裁衔接机制,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实行“繁简分流”,通过速裁快审、仲裁前置等程序实现多元化解,形成“非诉机制挺前、司法保障断后”的递进式解纷链条。
构建多元化解纷模式
提升诉非衔接质效
渠县落实“分层递进、多元解纷”诉非衔接工作原则,普通纠纷由委派至乡镇综治中心或县综治中心专职调解员调解,实现90%以上纠纷在基层化解。
专业性行业性纠纷则由专业调委会调解,推行“专业评估+行业自治+司法保障”,实现纠纷化解精准、高效。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组建“调解专家库+法官顾问团”联合工作组,通过“个案研判—集中会商—方案论证”实施靶向攻坚,有效化解历史遗留、重大涉稳矛盾30余件。
涉民生、易激化的矛盾纠纷,建立紧急案件绿色通道,实行“边审边调”。涉众类纠纷,实行“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工作法,选取典型案件先行判决,通过判例示范明确调解基准,有效化解物业纠纷36件。
完善多维度保障体系
筑牢诉非衔接根基
渠县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形成“诉”与“非诉”合力解纷多重保障机制。
机制保障方面,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工作规程》,健全“受理—委派—化解—督办—回访”诉非衔接闭环流程。将诉非衔接工作纳入法治考核、平安考核,推动基层组织、行业部门积极参与,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队伍建设上,组建多元纠纷梯次化解队伍,引进律所、鉴定机构、公证、心理咨询等第三方专业组织,整合土地、劳保、医患等9大行业调委会,搭建法务服务联盟。创新“银发智库”调解模式,依托“雪锋调解工作室”组建政法老干部专家团,培育“田秀才调解队”“土专家智囊团”等民间调解力量,形成“专业调解做示范、乡贤调解化积怨、行业调解攻疑难”的梯次化解体系。
激励保障方面,构建“基础保障+绩效激励”支撑体系,设立专项调解基金池,制定差异化“以奖代补”标准(50-500元/件)。建立“专职+兼职+行业专家”调解员库,推进调解员进阶式培养体系,开展“金牌调解员”星级评定并配套优先推荐参选“两代表一委员”、纳入基层治理人才库等政治待遇。
2024年,渠县诉前调解成功案件5512件,分流率达44.47%、调撤率达87.4%,民商事诉讼案件下降8.51%,进京赴省信访分别下降36%、43%。下一步,渠县将持续深化机制创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
□文/图 记者 刘岸 通讯员 吴晓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