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元九”登高活动 指挥部通告

版次:01    作者:2025年02月06日

为了确保2025年“元九”登高活动期间广大市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和良好的环境卫生,防止森林火灾、踩踏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发布此通告。

一、广大市民要文明登山,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景区景点设施和环境卫生,服从执勤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引导,严禁抢道拥挤;严禁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二、参加登山的市民要做好个人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浑身酸痛等不适症状,以及年老体弱的市民,不宜参加登高活动。

三、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管制刀具参与登高活动;严禁私自在景区景点升放无人机;严禁从事封建迷信、邪教等违法活动。

四、严格遵守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登高活动期间严禁在林区吸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生火取暖、野炊等,严防森林火灾。

五、严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流动摊位销售凉菜、凉面等食品,必须使用食品级一次性餐具,保持经营场所和个人卫生;严禁哄抬物价。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定点区域内的经营户必须服从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及景区景点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越线经营,不得挤占人行通道。

七、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严禁在雕塑、凳椅、护栏等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悬挂、刻画、张贴、喷涂广告,不得私自牵拉标语横幅;严禁围树搭棚、攀摘花木、践踏绿地、损坏植被及其他公共设施。凡不听劝阻,违反上述规定,由公安机关或相关执法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八、偷盗或故意损毁公共设施者,视其情节,给予治安或刑事处罚,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

九、2月6日(正月初九)6∶00至20∶00,公安机关将对凤凰山风景区檬子垭(凰城壹号)、黄葛树、二龙潭、通天梯、红军亭至元稹文化广场,巴人文化广场至青云步道一线等危险路段实行“上下错时,(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