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好房子 找好工作

渠县发布一揽子政策 促进安居乐业

版次:04    作者:2025年01月01日

本报讯(记者 严衡玬)2024年12月30日,渠县“安居乐业·福美渠县”线上房交会及线上招聘会拉开帷幕,渠县上千套房源、上万个就业岗位通过线上展厅和直播带岗的方式呈现。同时,渠县出台购买新建商品房政府补贴政策、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首付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等措施,支持住房消费、释放购房需求。

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补贴。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在渠县范围内与县住建部门签约的楼盘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给予面积补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普通购房人按每套房屋奖补5平方米;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2016年1月1日以来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或硕士研究生学历按每套房屋奖补10平方米;博士研究生学历按每套房奖补15平方米;购买新建产权车位(库)的,每个奖补2000元。

优化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和首付比例。在渠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无住房、名下拥有的商品住房无房贷或者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均视为首套住房。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贷款购买首套、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

支持购房就近入学。对购买县域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凭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及房屋销售备案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其适龄子女可获得新购住房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排序入学资格。

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5年10月18日期间,双职工(夫妻双方均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20万元,单职工(仅本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上限提高到100万元。在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基础上,二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10万元,三孩家庭贷款限额再提高20万元。实行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代际互助”,全面开通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鼓励居民“卖旧购新”。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2025年12月31日前,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渠县范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在居民求职创业上,渠县对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补贴返乡首次创业每人1万元,企业吸纳监测户就业补贴2000元,返乡人员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渠县还将利用春节前广大在外务工人员返渠的窗口期,储备优质企业用工需求岗位,开展大型招聘活动,为返乡务工人员和企业提供岗位推荐、求职登记、创业成果展示、就业政策咨询、企业用工需求展示等惠企惠民服务活动,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搭建对接平台,着力解决群众“就业难”和企业“招工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