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4年08月02日
达州东部经开区亭子镇官田村4组村民杨文连:
因亭子文教城建设,亭子镇人民政府按照《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18〔22〕号)规定,将对你在官田村4组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安置。经镇政府多方努力,始终未能与你取得联系,现登报通知。请你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15日内,到享子镇人民政府按照政策规定签订房屋征拆补偿安置协议,如你逾期未返回签订协议,我镇将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你的房屋进行拆迁,拆迁补偿款将交由官田村村委会保管,以便你随时返回领取。
联系电话:
亭子镇人民政府:0818-3340033
官田村村委会:王江15281810666
特此通知
亭子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