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市人大五楼会议室 升级改造服务项目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更正公告

版次:02    作者:2024年04月07日

将原公告中资格要求更正为:

二、资格要求

(一)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并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

(二)符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从业条件;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未受到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更正日期:2024年4月3日

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