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4年03月30日
(2024年3月29日达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其安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冯浩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继跃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唐江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邓东川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杜谨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赖雨田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彤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胡光俊的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董小飞、董中平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罗毅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陈芬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兰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罗恒为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