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2年08月18日
如今,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在选择和购买宠物过程中,遇到宠物店的“坑人套路”,该怎么办?
新买小猫发病致死
店家拒绝赔偿损失
2021年2月,小吴在中心城区某宠物店花费数千元购买了一只宠物猫。满心期待的小吴正在想象“一人一猫”的幸福生活时,谁知才到家两天的小猫就开始出现口吐白沫、流鼻涕等症状。小吴赶忙带小猫去宠物医院就诊,经诊断,小猫患有严重肺炎,随后,救治无效死亡。
小吴找到宠物店老板潘某,要求潘某赔偿相关费用,但潘某却坚持小猫离店时十分健康,可能是由于小吴喂食不当,导致小猫食物中毒。
小吴多次与潘某协商,但潘某坚决不承认自己应当负责。无奈之下,小吴一纸诉状将潘某告上了法庭。
出售病猫构成欺诈
法院判决3倍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小猫领走后第二天就开始发病,第四天便因肺炎死亡,根据相关医疗常识及小猫的解剖报告合理判断,肺炎是导致小猫死亡的主要原因,并非因小吴看护不当导致。潘某隐瞒了小猫患有肺炎,并将其出售给小吴。潘某作为经营者,将患有疾病的宠物猫出售给小吴,应认定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相关买卖合同可以撤销。
因此,法院判决宠物店向原告小吴赔偿3倍货款、治疗费、尸体处理费、解剖费等费用共计两万余元。
法官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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