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145种药品不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版次:07    作者:2021年10月14日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洪叶)为落实国家、省医疗保障局对原地方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在3年内逐步消化的部署要求,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从2022年1月1日起,丁硼软膏剂等145种药品不再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在药品调出前,继续按规定予以支付。

据了解,调出的这145种药品,其中西药70种,如:丁硼软膏剂、胃蛋白酶颗粒剂、葡萄糖酸钙口服液体剂、葡萄糖酸锌口服液体剂、阿莫西林注射液、洛美沙星滴眼剂、安乃近注射剂……中成药75种,如:感冒灵胶囊、银紫颗粒、板蓝根注射液、龙胆泻肝口服液、小儿止咳糖浆……

据市医保局医疗服务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出的药品,是对原地方按规定调增的乙类药品应在3年内逐步消化部署要求的落实。经专家论证决定将部分药品调出支付范围,是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权责、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统一的重要举措。

调出后,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执行药品调出时限,不得以任何形式变通保留,要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工作,做好调出品种替换和对患者的解释沟通工作,确保按期实施、有序过渡,不因调出品种影响临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