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政法系统两集体获全国表彰

版次:04    作者:2020年10月29日

本报讯(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女子中队和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分别被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表彰表扬。

近日,全国妇联公布了2019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其中,达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女子中队荣获2019年度“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全省仅有6家单位获此殊荣。

该女子中队建队14年来,忠诚履职、无私奉献,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女子中队2016年被四川省妇联授予“四川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2017年被达州市总工会授予“达州市工人先锋号”称号、荣记集体三等功,被中华妇联授予“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

10月22日,在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荣获全国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