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0年04月14日

(紧接第一版)对渠县代表团龚兢业等11名代表提出的《加快制定<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的议案》,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审议后认为,制定该条例很有必要,达州是川陕苏区的核心区域和对敌斗争的主战场,红色文化遗址众多,数量居全省第二。但由于各种原因,在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方面投入较少、欠账太多,一些红色文化遗址遗物也渐渐消失,加强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刻不容缓。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制定革命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因此,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将《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纳入2020年立法计划,并启动立法调研相关工作。□罗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