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查获一药店虚假宣传案

版次:03    作者:2020年03月26日

本报讯 近日,大竹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查获一起药店虚假宣传案件。

该药店大门上张贴有一张内容为“预防冠状病毒药方及服用次数”的宣传海报。经初步核实,该药方仅可作为凉茶偏方,对新型冠状病毒并无预防作用。截至被查获时,已售出该药方中药数十副。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自己的商业信誉或者在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来源、有效期限、价格、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作引人误解的或虚假的宣传”的有关规定。

目前,大竹县市场监管局已对该药店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立案调查。(何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