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严打电信网络诈骗

达州公安给你带来防骗“秘籍”

版次:04    作者:2020年01月24日

本报讯 “以各种理由要你转账的,都是诈骗!”春节长假期间,是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违法犯罪高发的时段,各种花样百出的骗术又要“粉墨登场”。达州警方在严厉打击的同时,也精心准备了一份防骗指南,大家赶紧收藏起来。

春节来临,市公安局就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在境内、境外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投资犯罪的人员,电话卡、银行账户贩卖人员,组织他人赴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人员,必须立即停止违法犯罪活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以及容留、纵容、包庇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任何个人和企业,不得将自己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QQ等账户私自出租、出卖给他人使用。对私自出租、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对公账户、微信、支付宝、QQ等账户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取消一切福利待遇,并纳入个人征信,限制乘坐动车、高铁、飞机等交通工具。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加强自我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八个凡是”防诈意识:凡是通过网上交友,诱骗你参与投资、赌博、股票推荐的,都是诈骗;凡是网上贷款,让你提前支付费用的,都是诈骗;凡是网上购物,售后主动打电话声称取消VIP、主动退款给你的,都是诈骗;凡是网络刷单的,都是诈骗;凡是以部队名义采购物品,让你联系购货的,都是诈骗;凡是微信、QQ好友让你转钱,但是又无法电话、视频联系核实的,都是诈骗;凡是以你身份泄露、涉嫌违法犯罪为由,让你提供资金进行验证的,都是诈骗;凡是通过网络认识,以各种理由要求你转账的,都是诈骗。接到96086预警电话后一定要立即接听。

四、全市公安机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出租、出售他人银行卡、电话卡、QQ、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违法犯罪线索,组织、招募他人从事违法犯罪线索,偷越国境、边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将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

举报电话:0818-2185110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