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施策 对症下药

万源市纪委监委做细做实日常监督

版次:03    作者:2019年12月04日

本报讯 “我诚恳接受党组织的诫勉谈话,针对自己在扶贫领域工作中存在作风不实的问题,我将切实整改……。”近日,万源市虹桥乡大茶园村主任王永生在接受组织诫勉谈话时,当场承认错误。

类似这样的诫勉谈话,在万源市已成为常态。万源市纪委监委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中,注重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为保证诫勉谈话质量,万源市纪委监委在每次谈话前,均先详细摸底被谈话对象个人情况,全面熟悉案情后,再按照“一人一策”制定谈话方案。

“在谈话方面,我们对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重点进行批评式谈话;对事业心不强,重点进行激励式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进行提醒式谈话。”万源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朱立冬如是说。

同时,在诫勉谈话中,万源市纪委监委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注重谈的力度、节奏、策略和方法。紧紧围绕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而展开,认真倾听被诫勉谈话对象的解释和说明,使其心悦诚服、真心接受。

“这次谈话太触动我了,感谢组织的关心和厚爱,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万源市官渡镇水田坝村原党支部书记邓回兵因监管集体资金不到位,导致该村地坝梁组组长邓某某挪用集体资金。通过执纪人员抽丝剥茧、步步深入的谈话,邓回兵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变了一开始“不服”“委屈”的态度,向组织真诚认错。

诫勉谈话后,万源市纪委监委还适时与被谈话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诫勉的思想状态,帮助他们放下包袱、理清思路、努力进取。去年以来,万源市共有5名受到诫勉谈话的干部,由于工作勤勉敬业、敢于担当,影响期过后被予以提拔或重用。

“从违纪到违法,从‘小苍蝇’到‘大老虎’,就是因为那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导致步步滑落,直至坠入深渊。”万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卫东表示,“我们要做到防患于未然,准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让谈话提醒成为常态,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防止干部逐步滑向违纪破法的深渊。”

据悉,党的十九大以来,万源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运用“第一种形态”共计1005人次,其中诫勉谈话124人次,占比12.34%。

(周丽 本报记者 刘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