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抓基层”导向落细落实

版次:01    作者:2019年12月04日

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健全县(市、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乡促村责任制的十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主体责任和挂包对象、工作任务和职能职责、考核考评和奖惩激励等方面细化10条措施,进一步鲜明“大抓基层”导向,推动县(市、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抓乡促村工作常态长效,为我市构建新时代党建引领农业农村工作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大抓基层”党员领导干部是主导力量。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干部沉不下去、问题摸不实在、矛盾久拖不决、落实大打折扣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基层群众意见较大。如何把责任落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真知民情、真抓落实、真办实事,制定一套专门的制度措施显得极其重要。治政之要在于安民,安民之道在于察其疾苦。《意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相统一,围绕农村基层群众的期盼,既落实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责任和任务,更明确工作奖励和惩戒,着力引导并形成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良好态势。

“大抓基层”,县级党委要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市委关于抓乡促村工作长远战略定位和关心重视基层的良苦用心,真正把主责主业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县(市、区)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领导优势、方法优势、资源优势,走村入户、掌握实情、破解难题、惠及民生,用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凝聚党心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