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赦免的那些事儿

版次:07    作者:2019年11月08日

赦免是国家对于犯罪分子宣告免予追诉或者免除执行刑罚之全部或一部的法律制度,包括大赦、特赦等。我国古代司法制度有一大特色,即经常性、制度性地发布大赦。那么,古代赦免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赦免的起源

赦免制度源远流长,中国史籍中早有记载。《尚书·舜典》有“眚灾肆赦”;《尚书·吕刑》有“五刑之疑有赦”;《易·解卦》有“赦过宥罪”;《周礼·秋官·司剌》中有三赦的规定,即一赦幼弱,二敖老耄,三赦蠢愚。最初的赦免只适用于“过失”“疑案”或无刑罚适应能力者,属于司法上的赦免。

到了后来,一些王朝为了缓解社会矛盾,往往对大多数已经发现、未发现的罪犯行为都进行赦免,这就是所谓的“大赦”。由于这种赦免范围比较大,表示国君的恩德,所以又称之为“德音”。

古籍上最早的赦免令应当属于《春秋》所记载鲁庄公二十二年(公元前672年)“春王正月,肆大眚”,所谓“肆大眚”就是把所有罪人都予以赦免,算是洗清其罪过,这也许是我国历史上最早的大赦令了。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大赦”之名起源于秦庄襄王元年(公元前249年)“大赦罪人”。具有普遍意义的“大赦天下”制度,始于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

后来,大赦成为经常性、制度性的政治活动。据沈家本在《中国大赦考》一书中的统计,自秦始皇统一天下到明代末年的1800余年间,各代王朝颁行的大赦令有973次之多。

理由与种类

赦免的理由繁多,既有事关国家的大事发生,如皇帝即位、平息叛乱、颁行新律、改立年号(改元)、郊祀、祥瑞、灾异等;也有皇帝个人喜庆,如册皇后、立太子、大病治愈、获宝物等。

赦免的种类主要有以下几种:大赦——效力及于全国,即朝廷运用司法权赦免全部在押罪犯的一种政治措施;特赦——赦免部分罪名,或者赦免部分罪犯;曲赦——对部分地区罪犯的赦宥;郊赦——皇帝在郊外祭祀天地后颁行的大赦;恩赦——庆典时的赦免;常赦——按常例进行的赦免。

赦免的频率

在汉朝,经常以大赦作为缓和社会矛盾的手段。据徐式圭的《中国大赦考》统计,两汉418年间,一共发布了186次大赦令,平均两年左右就大赦一次。

历史上大赦最频繁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据《中国大赦考》统计,两晋平均每1.4年就有一次大赦;南朝平均每1.2年就有一次大赦。

唐宋两代继承了魏晋南北朝制度,大赦依然频繁。唐宋两朝,平均每1.6年便大赦一次。

元明清时代,大赦的频率才开始降低。元朝平均每两年一次,明朝平均每5年多一次;清朝经常采用的是对一切在押罪犯减刑一等的办法,大赦比较少,平均14年多一次。

赦免的限制

为了防止具有普遍性质的大赦可能会导致严重犯罪者逍遥法外,历代在赦令中往往都对赦免的对象附加若干限制,如“十恶”之罪,均有不在赦免之列的规定,即所谓的“常赦所不原”。

据《后汉书·明帝纪》记载,在东汉明帝永平十五年(公元72年),“大赦天下,其谋反大逆及诸不应宥者,皆赦除之”。北齐法律首创了“重罪十条”制度,后来隋朝法律改为“十恶”,即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等重罪。

唐宋时,大赦令除了“十恶”外,一般又列举了纵火、劫囚、官典犯赃、屠牛、合造毒药等罪名,明确规定不得赦免。明清也如此,实际上真正得到赦免者,多为对社会秩序危害不大的罪犯。

赦免的礼仪

历代举行大赦的仪式不尽相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御楼大赦,其仪式大致如下:

有关部门提前在准备举行仪式的宫殿,为参加仪式的皇帝设御座,为亲王、百官、藩国诸州朝贡使以及僧、道等人员设立专门位置。太常寺设宫悬、钲鼓。

大赦此日,刑部及早把将要赦免的囚犯姓名抄录整齐,以备御览。

武库令指示鼓手擂响大鼓,按规定敲一千声,雷鸣般的鼓声震天动地,造成庄重肃穆的气氛。鼓声过后,皇帝御驾亲临宣赦宫殿,改换常服,参加仪式的所有人员各就各位,乐队奏乐,皇帝登楼升坐御座,丞相等高官侍立在皇帝身旁。

所有人员向皇帝行拜礼后复位,乐队停止奏乐。刑部官员向皇帝跪奏赦免囚犯名单,侍臣接过名单送皇帝御览。

皇帝御览过后,侍臣宣布“承旨”,有关官员来到御楼跟前候旨。乐队奏乐,侍臣宣布大赦仪开始,立金鸡,乐队停止奏乐,太常寺官员击鼓聚集将要赦免的囚犯。少府监在御楼的东南角立起七丈高的鸡竿,竿顶有一头高四尺的鸡,黄金饰首,鸡口衔七尺长的绛幡,将该鸡置放在彩盘中,用大红色的绳子捆绑牢固。

相关官员命令四名杂耍艺人从竿的四面争着攀上竿顶,取出鸡口中所含的红幡,先攀上竿顶者可得到红幡或赏钱。

此后,御楼之上的有关办事人员用朱丝绳穿好一个木制的仙鹤,让一名道士带着诏书乘鹤沿绳下楼,有关部门的官员从道士身上取出诏书,放到事先设立好的诏书案上。宣诏官从案上拿起诏书,面向北高声宣布:“有制。”文武百官行拜礼。宣诏官高声宣读大赦诏书。读完后将诏书交给刑部侍郎,刑部侍郎按名单释放应释放的囚犯。所有参加仪式的人员都向皇帝致贺并高声欢呼“万岁”,接着舞蹈。

大赦礼仪的仪仗规模都比较浩大,如宋真宗时举行大赦所用的仪仗人员就多达4000人。

那些被赦免的囚徒从此恢复了“自由民”的身份。赦免书正本存档,其副本用黄绢写好,加盖玺印,用紫泥封口,由驿传颁发各州,州官再命令各县按规定,对在监人犯进行赦免或减刑。

□赖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