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源市人民检察院

为绿水青山护航

——达州检察工作系列报道之七

版次:04    作者:2019年02月25日

近年来,万源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生态环境工作高度重视,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明确提出了“决胜脱贫攻坚、加速绿色崛起”发展思路,把绿色发展与脱贫攻坚放在同等重要地位加以推进。

为深入贯彻落实达州市检察机关“三型三化”战略部署,切实服务万源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动“服务型”检察机关建设,2018年以来,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区域实际,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和特性,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绿色崛起的大局中,生态检察工作成效显著。

重拳出击 整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万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成功办理了该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8年3月16日,被告人王某某在自家承包地焚烧玉米秆、竹叶等杂物。在焚烧时突起大风,大风将燃烧着的竹叶向附近竹林方向吹去,引发森林火灾,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达292.5亩。该案判决被告人王某某对受损林地进行修复,如不能修复则应承担生态修复费,并承担本案鉴定费。本案的办理,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杨邦武、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廖秀健、四川省律协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委员会副主任姚祖刚等人的高度赞许,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明确重点

开展生态检察工作

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四川省东北部的万源市境内,该区域内有许多受国家重点保护的古老、濒危动植物种类,堪称“物种避难所”。万源市人民检察院以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重点,以点带面辐射该市生态检察工作。

万源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加强内部协调及区外联动,依托建设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室延伸工作触角,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参与保护区综合治理。探索推行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全覆盖监督一般违法行为执法处置,充分发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犯罪行为。致力于打造“三位一体”基地,彰显警示教育、社区矫正、生态修复等多重效果的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总思路。该项工作被万源市委列入改革创新试点示范项目进行重点打造,其纲领性文件《关于开展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的意见》被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资源处在全省范围内转发推广。

全面调研

建立生态环境恢复机制

万源市人民检察院组织4组干警对花萼山保护区涉及的11个乡镇46个自然村的生态环境现状实地走访调研,力求精准发现问题。在调研中,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行政执法力量分散、生态修复路径模糊、传统习俗带来隐患等六大问题,该院逐一研判检察对策。

综合运用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手段。万源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争取万源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公益诉讼纳入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一票否决”项目。切实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上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件,立案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规范开展检察建议公开工作,对2件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宣告和送达诉前检察建议,进一步深化检察监督刚性,该做法得到省人民检察院的高度肯定。

与此同时,万源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三位一体”生态修复基地。为解决恢复性生态执法、司法执行难问题,并尊重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特殊规律,选择临近保护区的生态环境破坏现场集中打造生态修复基地。该院结合检察机关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职能,联合司法行政部门,将自然保护区内11个乡镇的社区矫正人员引导至基地开展定期复绿义务劳动,并把义务劳动成效作为社区矫正人员考察的重要依据。目前该基地已经完成土地平整,并正在进行复绿工作。

□陈炳林 祝军 罗天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