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版次:02    作者:2018年11月10日

本报讯 11月9日,全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会召开。市委常委、副市长庞伟出席并讲话。

实施商事制度改革,对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强企业投资活力、扭转投资增长后劲不足态势、培育发展新动能等具有重要意义。自2014年3月商事制度改革实施至今,全市新增市场主体11.09万户、注册资金1161.15亿元、从业人员66.56万人,累计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1.65万份,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19.26万户,注册资金达2421.07亿元,从业人员达115.56万人。

会议指出,今年是商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深化之年,改革正处于从“放活”向“管好”推进的重要阶段。各地各部门要突出工作重点,以“市场为导向”“便利为准绳”,放开审批,顺应市场和企业需求,做到“四办”(网上办、就近办、及时办、一次办)。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到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加强整合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要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加快构建权责明晰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监管,消除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

会议强调,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是各地各部门的共同职责。要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层层靠实责任,确保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扎实有效。要严格遵循“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定专项监管办法,建立责任清单,明确监管责任、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形成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相互衔接的市场监管机制。(本报记者 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