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的决定

2018年10月19日达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版次:02    作者:2018年10月2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农村落地生根,提升公民道德素质,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站位,充分认识乡风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

乡风文明建设是农村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乡村振兴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勇于担当,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积极推进全市乡风文明建设,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主题,明确乡风文明建设的目标任务

我市乡风文明建设要以“感恩奋进、诚信守法、移风易俗、卫生整洁”为主题,大力推进目标任务落实。

感恩奋进——树立新时代感恩奋进、自强不息的良好风尚,常怀感恩之心,做爱党爱国、孝敬父母、友善乡邻、和睦家庭、勤劳致富、互帮互助、热爱自然的新型乡村居民。

诚信守法——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乡村群众诚信立德、诚实齐家、遵守法律、规范行为。

移风易俗——树立新时代文明新风,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村规民约,破除大操大办、封建迷信、酗酒赌博、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崇尚科学、健康生活等良好风尚,形成人人弘扬传统美德、家家树立文明新风的生动局面。

卫生整洁——树立良好卫生意识,开展环境卫生洁美行动。爱护公共基础设施,维护公共环境卫生,讲究家庭和个人卫生。达到村社道路通畅、文体设施配套、饮用水源安全、垃圾处理规范、房前屋后整洁、厕所卫生无害,共同维护家园洁静美丽。

通过持续努力,促进乡风文明大幅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乡村优秀文化遗产得到全面保护,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健全,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基本形成,邻里守望、诚信守法、明理重道的文明乡村基本建成。

三、注重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和美德

开展农耕文化传承。挖掘农耕文化中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和乡村经济社会变迁史料收藏,保护好传统村落、文化古迹、农业遗迹。鼓励乡村史志和族谱修编,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

推进家风家训建设。发掘民间蕴藏的丰富家风家训资源,加大对族谱、家谱中优秀族规族训的提炼,注重从当地历史名人、社会贤达、政商名流中发掘提炼家风家训故事。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展示良好家风家训,营造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以良好家风涵育社风民风。

弘扬传统孝善文化。建设孝善文化教育阵地,举办敬老活动,让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美德蔚然成风。推广乡村道德模范评比活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途径,广泛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星级文明户和好媳妇、好婆婆、好邻里以及身边好人好事、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增强群众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有德行、有才能、有声望的新乡贤回报服务乡梓,引导乡民树立良好风尚,让文明深入人心,见诸行动。

四、依法治理,大力发挥基层自治作用

积极宣传法律法规。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乡村居民法治素养,引导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持续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邪教等问题,根除违反公序良俗的歪风邪气。

充分发挥自治作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选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探索建立农村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群众树立节约文明、生态环保的殡葬理念。

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鼓励村民自主协商制定或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形成群众能明白、愿遵守的约定俗成,使其成为村民共同认可和遵守的行动规范,引导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共同提高,共创和谐美丽乡村。

五、夯实基础,为乡风文明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大力提升乡风文明程度。以基层系列文明创建为载体,深化创建内涵,激发基层活力。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创建文明村镇,突出抓好乡风民风和文化生活建设,不断提升乡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深化拓展城乡结对共建活动,发挥城市文明对乡风的辐射作用,不断提升农村整体文明程度。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幸福美丽新村和场镇建设为抓手,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启动千村环境整治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村垃圾处置率。以场镇、中心村、新村聚居点为重点,实现农村污水有效处理。实施“厕所革命”,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推进改厨改灶,逐步使用清洁能源,促进农村生活环境全面改善。

六、健全机制,加强乡风文明建设组织保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乡风文明建设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考核内容,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努力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市、县级人民政府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以乡情乡愁为纽带,鼓励支持企业家、机关事业人员、专家学者、医生、教师、法律工作者及各类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和乡风文明建设。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和城市资本参与乡风文明建设,建立健全城市医生、教师、文艺工作者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实行市、县级道德模范户家庭成员在全市(全县)范围内的景区景点游览享受门票优惠,市、县级道德模范户子女入学优先安排。各级人大加强对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本决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