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公告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18)川1702强清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并指定四川法之缘律师事务所组成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为保护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请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人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持有关债权证明材料到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允申报债权。对于逾期申报债权且未在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债权的,责任由责任人自负。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程序终结,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将依法向企业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清算组组长:唐隆茂
联系人:熊刚毅
联系电话:13350296466
联系地址:达州市通川区中心广场钟楼五楼(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原办公室)
特此公告
达州市通川区欣欣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