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达州市公安局、达州市工商局、达州市商务局、中共达州市委群众工作局、达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远离非法集资、远离高利诱惑、远离非法借贷、远离传销,参与非法集资、非法借贷、传销者,责任自负,损失自担,法律不保护,政府不代偿。
近期,根据市民举报和有关部门调查发现,我市出现部分商务类营运机构采取电话、微信、QQ、宣传小卡片等方式诱导市民参与高收益项目投资、无担保无抵押借贷或高额返利方式消费。经甄别,多数机构未经金融主管部门审批或核准,不具备经营金融业务资质,其打着“金融创新”、“零成本购物”、“消费全额返还”等口号,超越权限和范围从事经营活动,极易给广大市民朋友造成经济损失,有的已经涉嫌非法集资和传销。
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擦亮眼睛、提高鉴别能力,自觉抵制一切非法活动,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和信息安全,自觉维护好社会稳定。一旦出现经济损失,请采取理性、依法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