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解决脱贫攻坚资金瓶颈问题,宣汉县充分挖掘财源,加大扶贫基金筹集力度,确保扶贫基金规模。截止目前,共筹集扶贫基金总额19357万元,其中,产业扶持基金10550万元,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8507万元,教育扶贫救助基金500万元,卫生医疗扶贫救助基金500万元。
为确保扶贫基金用到实处、用到点子上,该县强化措施予以监管。
强化责任监管。该县先后多次召开协调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明确了产业扶贫基金的主管部门为农业局、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为教科局、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主管部门为卫计局、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主管部门为财政局。同时明确了县扶贫和移民局为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的主管部门,县金融办负责制定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县人行负责制定扶贫小额信贷坏账认定实施细则以及监督检查等。
强化制度监管。由基金主管部门牵头,及时建立健全各项基金管理办法,先后制定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管理办法、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管理办法和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细化和明确了各类基金来源渠道、基金使用对象、使用规定等,切实为基金的安全运行提供了政策依据。
强化动态监管。建立了基金的月报、季报、年报制度。通过动态监管,随时掌握四项扶贫基金使用运行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确保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强化执法监管。建立了审计、纪检监察、财政部门定期监督检查机制,重点检查四项扶贫基金在申请、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申报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挪用挤占基金等问题,通过重点检查和县乡联查等方式,强化财政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基金安全高效。
(张平 王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