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万历十四年(1586年)11月,在卫承芳的铁腕厉禁下,虽暂时安抚了温州辖区万余饥民,但由于整个浙江省遭灾的面积之大之广,相邻几个州的饥民因为朝廷的救济圣旨迟迟未到,一些州府只得发放存备有限的粮食。一些县域遭灾严重,饥民人数众多,难以施救而不得不让部分饥民涌入温州。
卫承芳铁腕赈灾,迅即颁布厉禁,仍有三五成群的饥民直抵温州地界。卫承芳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既不能驱赶,更不能歧视,只能给予生活救济。在联席救灾会议上,忧心忡忡的卫承芳向州府县衙众官吏,再次讲述万历十二年的赈灾律令:地方灾伤,抚按从实勘奏,不论有田无田之民,通行议恤。如有田者免其税粮,无粮免者,免其丁口盐钞,务使贫富一体。
同时,卫承芳还规定了两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正常渠道报灾和蠲免,杜绝蠲免中的人情因素。二要加强宣传措施,使灾民了解朝廷政策,以杜绝地方官府的舞弊行为。卫承芳要求县衙吏狱,必须按此法令深入饥民当中宣传,派人到各地偏远之地对百姓广泛宣传:一是减除当年的盐课、窑课、军器、鱼课、杂税等。二是各县衙遵守律令,如数统计清查“脏罚银两”。三是各县衙若有五千两“脏罚银两”,发库储脏银三千两和本处仓谷相兼赈灾,为朝廷分忧,泽被灾伤。
在卫承芳的殚精竭虑下,温州各县的饥民基本安定。而浙江省的台州、衢州、处州等几个州府的饥民,因州府自行救济难度大,备库粮食不多,已开仓放完。由于上奏朝廷程序复杂,迟迟得不到回复,饥民苦等苦盼,个别地方严重饥荒造成“人相食,至有父子、夫妇、姑媳相啖者”的惨景。
又是三天过去,温州城廓一里外已达三四千饥民,每天耗粮食达到近30石,民间储备的粮食也用去大半,备用的官仓粮食不敢开仓,若一个星期内,朝廷再不拨款或调拨粮食,后果不堪设想。
随后几天,成群结队的饥民,少则几十,多则几百,在城外不断聚集。卫承芳昼夜上书浙江巡抚,以求救灾万全之策,否则会发生民变,形成气候而难以收拾。
一连半月,一群群饥民流浪到温州,给温州百姓造成恐慌,也使温州城内物价上涨。一幕幕凄惨景象,击打着卫承芳的良知,他不得不冒死承担未有朝廷准奏而丢官入刑的危险,不顾巡按等官员的劝阻,断然下令打开州府备粮大库,并加大力度设置临时灾民歇息之地,为灾民提供一日三餐。为便于管理,把先前入城的饥民全部安顿在城外,按不同地方进行分类,进行精准管理。渐渐增多的饥民,消耗了大量救济粮食。卫承芳不得不将紧急情况上报巡抚,请求巡抚拨款买粮。巡抚也惧怕民众哄闹造成民变的后果,不得不火速拨款买粮。
然而,让卫承芳没想到的是,饥民每天增加,饭食、住宿都是问题。一天晚上,洞头县的饥民听说另一个地方饥民的粮食定量比他们多半两,由此引起不明真相的饥民争论、哄闹、开骂、对打,还与官兵发生冲突。更有甚者,一些年轻饥民组成队伍,抢夺官兵手中的武器,即将引发一场突变事件。
据州府巡视官员禀报,带头闹事者是一位王姓富家子弟,年方25岁左右,其父前两年因捐粮捐物踊跃,被赐与闲置贡生职位,享受免除一些课税、劳役等,享受地方县衙拟定的一些小特权。由于该富家子弟年轻气盛,略读诗书,被当地县令委任为维护饥民秩序的负责人。因其两位老乡偶染风寒,几次恳求将病人送回老家,却被州府一位官员阻止,在争论中引发群体事件。卫承芳闻后,觉得事态严重,必须要特事特办,于是赶紧叫一衙役带上分给自己的粮食和银子,调解安抚饥民。在他的及时制止下,迅速遏制了一场饥民民变。
沉着冷静的卫承芳,于第二天就发出官府安民书,以正视听,慰藉饥民。同时,通过各县衙查勘该动工而未能修建的项目,急需要大量人工的工程,记工招募修学、修城、浚河、筑堤人员,每人给米三升。
卫承芳对救济款物不足部分,便拿出罚金百缗,到杭州、嘉兴等地买粮救济,安定灾民,果断地安抚了哄闹事件,也用睿智处理了民变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