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和《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组织评议、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决定选任刘德斌等43名同志为达州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附后),任期五年,自2017年6月22日至2022年6月21日。
特此公告
达州市司法局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