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16日下午,大竹县人民法院婚姻家庭巡回法庭妥善调解了原告彭某某与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原告彭某某委托其哥哥将一面“扶危济困彰显司法为民,公平正义体现法官本色”的锦旗送到了承办法官手中。
原告彭某某系渠县人,被告胡某某系大竹县人,2010年3月,两人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5月,原告彭某某因搭乘他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肢体一级伤残,日常生活均需专人照料,使这个幸福的家庭失去了往日的欢笑。近日,为了不影响被告胡某某的生活,原告在与父亲和哥哥商量后,决定与被告胡某某离婚。
大竹县人民法院婚巡庭接到原告的诉求后,根据原告的实际情况,开通司法救助通道,为其减免了诉讼费用。同时,为审慎处理该案,通知原告彭某某的父亲和哥哥到庭了解情况,当面询问他们对原、被告离婚的看法及婚生女儿的抚养问题。原告父亲和哥哥明确表示同意原、被告离婚,他们负责照料原告的生活,只要求女儿跟随原告生活,由被告承担女儿的抚养费用。而被告胡某某表示同意女儿随自己生活,不要原告承担子女抚养费。经过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其婚生女跟随被告生活,由被告委托原告父亲、哥哥代为照顾,并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
(罗雪梅 特约记者 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