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第一版)各区级领导迅速带队深入一线,与当地贫困群众打成一片,通过走访座谈、家访聊天的方式,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检查落实贫困村“七有”和贫困户“七保障”;按照“方案”和“手册”,在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督导组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后,达川区各督导组深入基层、驻扎基层,采取听、看、查、访、问等方式,检查贫困村落实脱贫政策、实施脱贫任务、完善脱贫资料的情况;现场办公解决检查中发现和基层反映的问题,现场无法解决的作好登记,回来后研究解决;各督导组蹲点中认真填写工作手册,形成督导调研报告。
脱贫攻坚进入关键期,达川区在5月专门出台《超常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二十条措施》,内容包括建立贫困村(户)扶持基金;建立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周转基金;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户政策兜底;加大贫困农村危房政策补助力度;补助贫困户子女就读普通高中生活费;加大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力度;支持工商资本、农民工回乡创业参与脱贫攻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脱贫攻坚;支持企业招录有劳动力的贫困人口实现就业;撬动金融资本参与脱贫攻坚;建立农村经纪人制度;加大财政性资金的整合力度;建立扶贫项目资金联动会商机制;坚持分片分类精准推进制度;建立宣传引导激励机制;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权重;建立脱贫攻坚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扶贫工作成效评估机制;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等内容。同时,达川区近日出台了《达川区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周转金管理办法》、《达川区贫困村村道公路脱贫达标管理办法》等14个专项达标管理办法。
8月8日,达川区委、区政府审定通过并下发了《达川区2016年贫困村“摘帽”工作问责办法》。“办法”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和区级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问责情形进行了逐一明确,并规定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因履职情况差被召回的,五年内不得提拔使用,不得调离原单位。《办法》的出台,促进了区级帮扶部门、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拿出真态度、落实真措施、深入一线干出真成效;乡镇(街道)加强了对村一级的指导和领导,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则扑下身子落实上级要求,切实把各项政策、规定、标准落到实处。
(杨辉 朱成林 万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