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推进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常委会决策相结合的立法决策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近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6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关于建立地方立法专家库的建议方案》,决定设立达州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专家库。
根据《方案》,专家库主要为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和智力支持,参加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项、起草、审查、修改、废止等六项主要职能。
入选立法专家库的人选条件为:遵守宪法、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品行良好;在法学、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语言文字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自愿服务地方立法工作,能够安排必要的时间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
在专家的选聘方面,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和定向邀请相结合的方式,征集专家人选。各县(区、市)人大常委会、市级有关部门、高校、律师协会等均可推荐候选人,个人也可自荐报名。各方面推荐的专家人选由法制委、法工委进行审核,并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提出建议名单,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聘任,聘期五年。聘期中,专家库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法制委、法工委提出建议方案报主任会议审定。 (王林森 本报记者 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