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健全食品安全事件应对机制,近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定了《达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我市即将出台《达州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我市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关口前移,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将实行分级管理
《应急预案》明确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定义,即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应急预案》规定了应急处理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报告与预评估、应急处置、后期处置等具体内容和要求,涵盖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链全过程,为依法组织查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预案》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此外,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情况,分别采取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应急响应,根据不同的响应级别启动预案并在事件应对结束后及时进行善后处置,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发现事故苗头要在20分钟内报告
我市将在综合利用现有监测机构能力的基础上,制定和实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建立覆盖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此外,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对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并由市政府统一公布。
《应急预案》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发现其生产经营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当在20分钟内向所在地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有关部门电话报告,45分钟书面报告详情。发生可能与食品有关的急性群体性健康损害的单位,应当在20分钟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监管部门电话报告,45分钟书面报告详情。(下转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