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通川区青宁乡以乡财政所为依托,以实施四项监督为抓手,力促村(社区)财务管理科学规范。
该乡财政所对各村(社区)做到统一账簿、报表、会计科目、核算内容、记账方式、记账程序、会计凭证;村级支出必须依规定完备财务程序,对不符合规定和手续的开支一律不予报销。在票据管理方面,该乡使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严禁自制和自行购买其他票据,严禁白条和不正规发票入账,确保收入及时规范入账。在收支管理方面,该乡把村(社区)集体经营收入包括专项项目资金、一事一议筹资、财政补贴及其他专项拨款等资金按照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使用,严禁坐收坐支;强化村级财务公开,让群众享有知情权、监督权。
(本报记者 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