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1月6日上午,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和龙爪塔社区工作人员,护送社区“三无”人员李明华入住通川区磐石敬老院。
李明华现年48岁,属于肢体残疾人。他以前租住在一个临时建筑物内,靠拾垃圾和低保金生活。因患多种疾病,李明华于5月中旬在达县人民医院住院20余天后,因无钱治疗被迫出院。由于李明华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其哥哥、姐姐都年事已高,且都患有多种疾病,家境都不是很宽裕,均无扶养能力。李明华的病情长期需要人照顾,一旦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咋办?
龙爪塔社区居委会负责人得知李明华的情况后,马上打报告给朝阳街道办事处,申请将李明华纳入“三无”人员安置到敬老院。办事处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请示区民政部门,同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负责此事,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李明华入住敬老院一事。随后,社区通过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将李明华送到通川区红十字医院继续接受治疗。通过通川区民政局、朝阳街道办事处、龙爪塔社区近4个月的共同努力,李明华最终入住通川区磐石敬老院。
看到李明华终于入住敬老院,实现老有所养,大家都很高兴。李明华的姐姐拉着朝阳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的手,热泪盈眶地说道:“感谢党,感谢政府,我弟弟终于有‘新家’了。”
(唐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