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万源市商务局针对过去机关“三公”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财经纪律的要求,对局机关“三公”经费支出审批作出了“四审签”的规定,科学从严规范财务管理。
据了解,“四审签”制即:支出费用报销须先填制出差报销单、公务接待审批单、办公用品采购单,然后凭票据及相关附件依次交由分管股室领导确认签字属实、财会人员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再交财务室报账。(本报记者 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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