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伍先生打进本报记者热线告知,他是河市镇河东村的村民,现在属于达州经开区管辖。他们村在2010年创建市级“五十百千”示范村的时候,准备对村里的一条道路安装路灯。当时一位私营业主承包了此项工程,当工程完工准备通电使用时,却被相关部门告知不合格,不予通电。
村民期盼的道路亮化眼看就要实现了,但却“望灯兴叹”。伍先生说,他们曾向上级相关部门反映过,一直未得到解决。看着崭新的路灯闲置了3年,村民还要摸黑行路,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尽快解决村里路灯“不亮”的问题。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经开区管委会负责人郭家敏。他告诉记者,村民所说的是河东村一条长几百米的村干道。当时达县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时,由一工程队承包了该干道的路灯亮化工作。这条道路属于河市供电所的供电范围,工程做完后即将通电时,河市供电所告知路灯线路铺设有问题,因此一直没有为路灯供电。如今,经开区正为此事与供电所进行协调处理。
(本报记者 李嫒颐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