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一幅“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的大红标语让人眼前一亮。
“检察机关肩负着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双重职能,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民执法,让人民满意。”该院检察长陈建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得最多的也是“让人民满意”。
近年来,大竹县检察院秉承“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工作理念,切实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各项工作均取得长足进展。
人民对检察工作是否满意,首要标准便是社会治安。大竹检察院在严打严重刑事犯罪上苦下功夫,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至今,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651人,提起公诉547件788人,实现了批准、决定逮捕准确率,提起公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三个百分之百。他们办理了“8·29”曾家沟煤矿特大透水事故9人重大责任事故、非法采矿案,周俊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2800余万元案,赖孝浪等9人恶势力团伙犯罪等一大批疑难案件,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年来,群众对少数党员干部贪污腐败行为反映强烈。大竹检察院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25件31人,其中大要案20件2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800万元。先后查办了大竹县委党校原党委书记段某受贿30万元案、观音派出所原所长杨某挪用公款案等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反映强烈、有震动有影响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有效净化了政务环境。
在轻微刑事案件的办理中,该院认真落实宽严相济政策,建立了不起诉听证、社区矫正、未成年人社会背景调查等制度,召开不起诉听证会17场,对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全部进行社区矫正;向法院提出从轻量刑建议65条,均获得采纳,做到宽严有度,彰显了法律公正。
正是坚持“让人民满意”的工作理念,大竹检察工作硕果累累。今年1月,大竹县人民检察院被省院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近年来,该院先后被表彰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第二批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 (紧转第三版)
□陈军 李向辉 本报记者 李晓兵 谭楚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