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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3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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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穿马路罚款首日:106人受罚
首例处罚在老车坝人民公园路口处

    本报讯 5月2日,是《关于加强达州城区行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管理的通告》实施第一天。从5月2日起,我市交警部门在城区内对行人乱穿马路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违规者每次将被处以5元罚款。

    当天,全市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全警上路,分别在南城、老城区、西外新区主要路口设置了执勤点,规范行人通行秩序;市交警支队主要负责人深入各执勤点进行督查;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进行了全程跟踪报道。

    从早上8点开始,在城区内各主要路口都能看到交警们设立的执勤点。据了解,从昨日开始,每逢高峰时段,包括机关民警在内,市交警支队700多名干警将全线出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走人行横道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在车行道内行走、停留,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市民进行处罚。

    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一中队中队长李文洲告诉记者,从早上8点30分开始,交警部门就对行人交通进行管理。对于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人,交警一次处以5元罚款,或者让违反交通规则者参加1小时文明交通警示教育。

    在各个执勤点,记者看到,经过交警们的处罚教育,市民们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执法盲点路段,一些市民闯红灯、乱穿马路等现象时有发现。

    交警告诉记者,虽然从2日开始,对于市民不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交警们将逗硬执法,但罚款毕竟只是一种手段,要真正形成文明的交通环境,还得靠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才行。

    据统计,执法第一天,交警部门共出动警力255人次,警车37台次,处罚行人106人,劝导93人,处罚金额530元。首例处罚在8点40分老车坝人民公园路口处。

    (本报记者 邱霞 闫军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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