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6日,农民工王某某手里拿着一张有承诺的欠条,怀着感激的心情从达县总工会大门出来,他拖欠一年的工资终于有了着落。临走时,他一个劲儿地问工会工作人员该收多少感谢费,回答他们的是“不收一分钱!”
达县福善镇刘家村三组王某某和陈某某夫妇去年随老乡一起去北京某建筑工地打工。由于王某某为人老实,工程负责人郭某某总是将累活脏活安排给他,时间一久,王某某便有了怨气,不时跟郭某某发生争吵。去年底,其他工友的工资都兑现了,郭某某就是不给王某某夫妻俩发工资,只给他夫妻俩借了1.8万元生活费,还差工资3.8万元。大年过后,郭某某迟迟不通知王某某夫妻俩去上班,不算账,也不结清工资。王某某天天打电话,郭某某不接,发短信也不回。没有办法,王某某来到了达县总工会。
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县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覃才峪接到汇报后,立即指示“热情接待,全力协助!”听说郭某某还在达州,达县总工会工作人员马上联系到了郭某某,请他到达县总工会一起协商解决。可是,郭某某列举了众多“理由”拒绝,紧接着工作人员耐心作工作,并说“如果不来协商处理,我们将联系北京方面有关部门处理……”
双方终于走到一起,达县总工会工作人员反复做工作。最后,王某某同意工资暂时欠着,郭某某也承诺到北京后就尽快把钱付清。于是,郭某某写了一张欠条:“今欠王某某工资款38000元,今年六月份之前付清。欠款人,郭某某。2013年3月6日。”(周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