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大竹县人民法院为打造一流审判业绩,开展了以“法官庭审评查和法律文书评查”为主要内容的“两评查”活动,近日,该院又主动邀请7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司法廉政监督员来院观摩法官庭审,评查法官庭审技能和法院的法律文书。
在庭审现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们观摩了民三庭庭长袁红审理的原告罗某诉被告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大竹县支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
2009年9月30日,原告之父罗某某在被告处购买《天府吉祥卡》意外伤亡保险一份,保险期限为一年。2010年8月16日,罗某某因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死亡,后原告以被保险人罗某某系饮酒误食农药死亡为由向被告提出理赔申请。2011年1月9日,被告以罗某某误服农药系保险责任免除情形为由拒绝赔付。
在经过严密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后,原、被告双方围绕罗某某死亡原因及“饮酒”和“醉酒”的区别进行了激烈的辩论。鉴于双方均自愿调解,法官袁红又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们参与调解,大家纷纷对该案发表看法,并针对双方的赔偿请求进行调解。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庭达成了被告赔偿原告30000元,诉讼费由原告承担的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们按照庭审评查的要求,逐一对法官的庭审技能进行了评查。一致认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强,法庭组织有序,庭审语言简洁规范,程序合法,庭审过程张弛有度,当庭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经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的严格评查,袁红法官的庭审技能平均分为98.5分,成绩优异。
随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廉政监督员们还对法院的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查。
(罗雪梅 本报记者 王晓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