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笔者通过大量的调查了解,发现农村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村“弃老”现象较为严重:不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为了能够安心在外打工挣钱,往往带着妻子、孩子外出,而把父母甚至爷爷奶奶、姥爷姥姥丢在家中看管房屋、林木和责任田地,成为“空巢老人”。可是很多老年人由于体弱多病,有的连自己的日常生活都不能自理,洗衣、做饭、提水都要依靠邻居或亲友帮忙,一旦患病,只能任由病魔折磨。儿女们长期在外打工经商,一年之中只有春节回家同父母团圆数日,甚至连农忙时都很少回家,任由土地抛荒,根本无法照顾好老人们的身体和生活。解决农村弃老现象和“空巢老人”问题,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时候了。
笔者建议:1.加强农村“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传统教育工作,号召全社会都来关注农村“弃老”现象。
2.乡、镇、村组织尤其应该发挥作用,切实关心农村“空巢老人”的身体和生活。同时,还应该尽快建立健全农村“空巢老人”管理体系,及时掌握“空巢老人”的身体和生活情况,扩建农村社区敬老院,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让农村老年人不再孤独。
3.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农村老年人也应积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自己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安度晚年。
·王先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