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场作为水产品生产企业,向全社会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家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的规定,生产水产品。
2,养殖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无公害水产品水质符合无公害渔业水质标准。
3,在养殖生产过程中不投放国家禁止使用的渔药、渔饲料、饲料添加剂等物品。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水质符合国家渔业水质标准。
4,接受国家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水产品质量安全部门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管理,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承诺单位:达州市鸿原水产良种场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